文/鄭慧菁|《現代保險》雜誌 | 2019.01.04 (新聞)
因為保單爭議愈來愈多,今(2019)年起,保險業對70歲以上客戶銷售投資型商品要在「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但是,把銷售過程變得「更複雜」,就能解決爭議嗎? |
今(2019)年開始,保險業對70歲以上客戶銷售投資型商品,應經客戶同意後在「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業者對「銷售過程」的解讀為「面對面」銷售,而非透過「電話」銷售,因此,必須「面對面」錄音、而不能以「電話錄音」做為核保依據。
據瞭解,金管會保險局在近幾年接獲大量投資型保單申訴案件,且多集中在70歲以上高齡保戶,其中又以某外商銀行被申訴的案件最多,為保障保戶權益、避免類似案件重覆發生,因此規定保險業對70歲以上客戶銷售投資型商品,必須在銷售過程錄音、錄影。
但保險銷售的通路十分多元,「電銷」是其中之一,尤其銀行理專最常使用電話行銷,不過,保險局規定,必須於「銷售過程」中錄音、錄影,因此,透過「電話」取得的錄音內容,非銷售過程,所以「不算」。各保險公司為符合規定,紛紛趕在去年底完成所有銀行通路的教育訓練,要求理專一定要把70歲以上保戶「請到」櫃台前面對面銷售,由於增加銷售的難度,國內龍頭壽險公司已放棄70歲以上市場,只鎖定69歲以下保戶開發投資型保單。
根據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統計,去年前3季處理的27,891件申訴案件,及13,666件評議案件中,仍以保險類爭議為大宗,其中,申訴案件有24,533件被歸在保險業、銀行僅2,899件;評議案件有11,577件屬保險業、銀行為1,775件。而銷售投資型保單最常發生的「業務招攬爭議」銀行一件都沒有,全部都掛在壽險業底下。
但是70歲以上投資型保單爭議,主要來自銀行通路,主管機關想杜絕相關爭議,恐怕不是把銷售過程變得「更複雜」這麼簡單而已,如何讓通路負起應有的責任,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