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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死亡保障門檻 壽險爭取調降 - 2019/9/10

2019/09/09 

工商時報

針對儲蓄險保單擬訂定保單死亡保障門檻,淡化儲蓄性質,金管會將就死亡保障對應保單價值準備金、帳戶價值的門檻是否在明年1月1日上路,還是要給予一季或半年的緩衝期,在9月底前定案。

壽險業表示,認同金管會方向,但爭取調降標準,如15~30歲的被保險人,保險局規劃其死亡保障必須是保價金或帳戶價值的250%,壽險業者則爭取降為175%,31~40歲則由200%降為155%、41~50歲由175%降到130%等,對壽險公司及保戶的影響可相對減輕。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受訪時表示,銀行現在財務體質及資本適足率相對健全,保險業則有2025年要接軌保險會計IFRS17的問題,在此之前,沒有人知道保險公司的「窟窿」有多大,在此之前,金管會將緊盯壽險公司強化淨值比、大股東拿出錢增資,另外一方面就是避免高利吸金。

 至於死亡保障門檻要訂多少?何時上路?顧立雄回應要先看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幅度及新措施影響性,強調金管會絕對沒有要創造「保費懸崖」。

 因應近來市場利率變化,金管會已規劃要調降2020年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明年保費已會變貴,同時為避免儲蓄險再大量成長,增加利差損包袱,保險局也打算訂定死亡保障門檻,草案是15~30歲死亡保額必須是保價金或投資型保單帳戶價值的250%,31~40歲是200%,41~50歲是175%,51~60歲是140%,61~70歲要130%,71~90歲是105%,91歲以上才是100%。

壽險公會初步討論後,業界希望爭取降低門檻,即15~30歲的門檻降為175%,即約七折,31~40歲降到155%,約七七折,41~50歲就是130%,51~60歲是120%,61~70是110%,71~90歲是102%,即仍有一定保障要求,但比保險局要求的略低一些,可減緩衝擊。

同時在保單利潤測試及運用CSM(服務契約邊際利潤)的規定上,除了要求放寬,業者也爭取延到2020年7月1日再上路,以減緩衝擊。金管會則表示,死亡門檻要不要在明年1月1日上路,涉及保單要在明年初一次改款,還是明年7月第二次改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