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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怒斥:修法時壽險公司都睡著了嗎? - 2020/6/6

2020/6/6工商時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606000105-260202?chdtv

保險法107條修正災難,保險局怒斥壽險公司「修法時都睡著了嗎?」,此條文在立法院爭議多時,壽險公司都不表意見,現在完成三讀公布在即,卻反應小朋友未來保障會不充足,保險局直言「各壽險公司要去設計保單,不要只會退保費!」

 

小朋友該不該有死亡保障?保險法107條20多年來反覆爭議,已如同「父子騎驢」,從一開始14歲以下不得投保,到完全開放不設限,後來因為有道德風險,改限制為喪葬費用,一開始給100萬元,後又調高為200萬元,又開始有人質疑父母會殺小孩換保險金。

 改為15歲前退還已繳保費,經歷0206地震、復興航空墜機、普悠瑪火車出軌之後,又被外界批評一樣是生命,重大災難時小孩沒有保障,於是多位立委紛紛提案,要修成重大事故時,小朋友就有死亡保額,但重大事故難定義,恐生爭議,最後折衷,又修回給付喪葬費用,且用所得稅的標準折半,即61.5萬元。

保險局表示,所有有死亡給付的保單都要合計,不得超過喪葬費用,這在2001到2010年已實施過,壽險公司不會不知道要合計,為何現在才提出質疑,之前立法院修法討論過程中,為何不提出意見?

 對於兒童投保醫療險、失能險、長照險等,保險局亦強調,壽險公司可以設計沒有死亡給付的保單,也就是俗稱「不保本」保單,15歲前身故沒用到,也不退還已繳保費或保價金,就不會涉及61.5萬元額度的問題。

 保險局表示,過去10年壽險公司都是用退還已繳保費的方式,但立委諸公「不能接受」,現在訂出給付喪葬費用模式,壽險公司現在才跳出來「吵」額度不夠,為時已晚,保險局要求各公司不要只會設計退還保費的保單,要能提供保戶足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