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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單「特赦」 現售款6月底前不停售 - 2020/6/9

 

兒童保單出現搶購潮,保險局緊急「特赦」。據了解,保險局長施瓊華9日上午親自主持會議,拍板三大結論,一是所有現售兒童保單可銷售到6月底,暫不停售,二是7月1日之後,兒童健康險若是以「退還保費給要保人」,可不計入61.5萬元的限額。

三是過去已投保兒童保單且額度已逾61.5萬元者,家長若堅持要投保第二張保單,要簽「聲明書」,但由於7月1日之後0到15歲被保險人的壽險也要符合死亡保障門檻,即190%,也就是有被收「危險保費」,但若15歲之前身故,只能退保費,家長若要投保要精打細算一下。

保險法107條修正案,總統預計10日公告,將在12日生效,即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只能給付喪葬費用,依所得及遺贈稅法規定,現行標準就是61.5萬元,保險局原本要求若總統公告法令後,現行所有身故「退還保費」的兒童保單要立即停售或不得受理,以免違法,同時所有兒童保單的身保理賠金要合計,只要超過61.5萬元,壽險公司就不得再受理第二張保單。

壽險業本周掀起兒童保單搶購潮,業務員忙翻天,家長擔心未來只能買「不保本」保單,也就是15歲之前若沒有用到的醫療、失能保單,也不能退還保費,即「人財兩失」。

保險局長施瓊華為解決此問題,9日上午親自主持會議,拍板三大結論,即所有現售保單可以賣到6月底,先不用停售,不會有兒童買不到保障的問題;二是只要保單是15歲之前身故「退還保費給要保人」者,可不計入61.5萬元的限額,但若是退保費給「受益人」,就要算入額度。

三是過去已有投保兒童保單,要再加買額度,但合計已逾61.5萬者,只要家長簽聲明書,表達知道若15歲之前身故是退還保費,壽險公司即可受理核保。

壽險業者表示,此三項結論是「大解套」,兒童還是可以買到可保本的足夠保障,同時越年輕投保的相關險種,保費都會比較便宜,不用等到16歲再投保;另外就是只要是退保費要保人者,就可不要計入61.5萬元,兒童就可以趁保費便宜,買健康險、失能險、長照險等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