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5 00:58 聯合報 / 記者戴瑞瑤
今年買失能險的民眾勢必感受到,失能險不只保費變貴,投保限制上也更嚴格。公勝保經經理賈雅惠表示,今年失能險主要有四大改變,第一是核保時對體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變嚴格,大部分壽險公司只收標準體;第二,投保年齡上限下降;第三,保費拉高,預估短期恐一年會調兩、三次;第四,取消保證給付。
投保送件後,保險公司會依據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算出保戶的危險成本後,將保戶分成優良體、標準體、次標準體和拒保體四個等級。
賈雅惠表示,目前大多數壽險公司失能險僅只接受標準體,僅兩、三家壽險還願意接受過胖、過瘦、抽菸酗酒、有過往病史等次標準體。有部分保險公司對於次標準體採除外項目,若被保險人狀況穩定,保險公司也可能會兩年後以批注方式取消除外項目。
賈雅惠說,過去失能險最高投保年齡可達七○歲,甚至可續保到八○歲,但現在大部分壽險公司失能險最高投保年齡以五十五歲或六○歲居多。
此外,目前多數壽險公司已經取消保證給付,賈雅惠表示,過去的「保證給付」機制,是保證保戶所繳的保費可以拿回來,若保戶進入失能狀態,領到的錢沒有大於保費就過世,差額會還給受益人,但現在只保證幾付十五或十八年,或保證六百倍或一千兩百倍保額總倍數,且「前提是被保險人要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