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驟逝留下千萬房貸 這個保險可幫忙! - 2020/9/25

現代保險》雜誌 | 2020.09.24 (新聞)

藝人小鬼黃鴻升驟逝消息,近日攻佔各大媒體版面。去(2019)年1月他買下位於北投區的豪宅,沒想到才買不到2年就驟逝,剩下來的貸款怎麼繳?還是轉手賣出?成為黃家人的一項難題。

據瞭解,黃鴻升當時以總價4,280萬元,買下位於北投區的84坪住家。購入時間未滿2年,粗估每月房貸至少10萬元上下。假設黃家人決定保留房產,扛下貸款,對上了年紀的黃爸爸、或是還有6歲小兒子要扶養的妹妹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但如果要轉手賣出,依財政部賦稅署規定,由於持有時間超過1年而未滿2年,因此課稅稅率為35%。

事實上,如果房屋借款人生前有投保「房貸壽險」,突然遭逢意外,致失能或身故,面臨繳不出房貸的窘境,房貸壽險就會將理賠金,優先用來償還房貸,如果還有剩餘的保險金,則會給付給保單的受益人(通常是貸款人的家人)。

此外,黃家人還可能面臨另一個問題,就是遺產。雖然黃鴻升的父母離異,從小跟著爸爸和奶奶生活,但由於沒有子女,因此按法律規定,財產由父母繼承,即使父母已經離婚,也不影響生母繼承的法律地位;就算生前有留下遺囑,決定把遺產都給爸爸,生母也能拿到4分之1的特留分。

然而,遺囑的效力其實不如想像中來得大,這是因為《民法》的因素。即便經過公證的遺囑,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如果遺囑內容和《民法》規定有所抵觸,就可能無法如當事人所願。

 

《民法》繼承篇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

因此,相較於遺囑,保險則是能直接指定受益人,且不但可以指定多名受益人,還能安排受益人的順位以及每位受益人的受益金額。就算突然離世,也能將資產完整地留給最需要照顧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