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通知 自111年1月1日(含)起,郵局00051225劃撥帳號停止使用,希知照。 說明: 一、為保障保戶權益,確認匯款人姓名,自111年1月1日(含)起,郵局00051225劃撥帳號停止使用。 二、受理期限:以郵政劃撥儲金特戶存款證明單(詳附件一)之收款戳(匯款日)在110年12月31日(含)之前者為最後受理日期。 三、敬請相關服務人員向保戶說明並鼓勵保戶採取自主繳費或匯款至本公司銀行帳號。
主旨:通知 自111年1月1日(含)起,郵局00051225劃撥帳號停止使用,希知照。
說明:
一、為保障保戶權益,確認匯款人姓名,自111年1月1日(含)起,郵局00051225劃撥帳號停止使用。
二、受理期限:以郵政劃撥儲金特戶存款證明單(詳附件一)之收款戳(匯款日)在110年12月31日(含)之前者為最後受理日期。
三、敬請相關服務人員向保戶說明並鼓勵保戶採取自主繳費或匯款至本公司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