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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3劑疫苗自選「3+4」要賠 金管會回答3大爭議一次看 - 2022/5/18

 

 

近期防疫險爭議燒不完,包含富邦產開第一槍拒絕買超過1張防疫險者核保,引發民怨,理賠爭議也層出不窮,包含密切接觸者打3劑疫苗後若自選「3+4」防疫險不理賠、家長陪同孩子隔離視同「自願隔離」不理賠等爭議,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3大爭議做說明,以下是記者會上提問與回應。

 

 

Q1:富邦產等產險公司主張複保險,針對買超過1張防疫險者不核保對嗎?

 

金管會:防疫險是定額保險,沒有複保險的問題,這是保險公司的核保政策,金管會已函請富邦產有責任將核保政策對外說明清楚。

 

首先,防疫保單是定額保險,「沒有複保險的問題」,也就說,保險公司核保後,不論客戶買多少張,都要依約履行責任,只要通過核保,就要負賠償責任,「就算是買11張,只要有核保就要負責。」

 

第二,保險公司受理民眾投保申請後,可以對被保險人的核保做綜合評估,來決定是否核保,這是屬於保險公司核保政策,跟複保險無關。這是保險公司核保政策,金管會已函請富邦產要充分對外說明。

 

第三,在社會上有很多經濟行為有賴於保險機制輔助,保險公司承擔太多防疫保單,確實會對經營活動機制產生影響。

 

 

Q2:密切接觸者打3劑疫苗後若自選「3+4」防疫險不理賠?

 

金管會:會理賠,防疫險契約條款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跟確診者有接觸者,指揮中心針對密切接觸者原則上仍是採「3+4」,只是針對打三劑者可以再選擇「0+7」。如果是用「3+4」,就會收到隔離單,有隔離單就要理賠,「沒有要不要看小黃卡的問題」。

 

 

Q3:家長陪同孩子隔離視同「自願隔離」不理賠?

 

 

金管會:一切回到保險契約條款來看,保單條款都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最大重點是「跟確診者接觸被隔離」,家長沒有跟確診者接觸,但是有拿到隔離單,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有查核機制在,會去了解是同時跟確診者接觸被隔離,保險公司也有舉證義務,舉證被保險人不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