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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可以節稅?當心8種「投保特徵」恐被課遺產稅! - 2023/2/3

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每年公布的壽險業遭到申訴或評議項目中,關於非理賠類,向來以「業務招攬爭議」最多;這些客訴的內容中,又以保險業務員在銷售過程中未清楚說明保單內容,或者不當勸誘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保險商品,或者以保單可以節稅等說法勸誘客戶買保險等,都是屬於較常見的招攬爭議事件。

保戶在打算聽信良莠不齊的業務員「保險可以節稅」的說法時,是需要有些基本認知的。財政部國稅局已經明白揭露有八項會遭補稅的地雷行為「超母湯」,讀者們不要輕易踩到,更不可不知!

 

 

 

八種可能會被課徵遺產稅的投保特徵

 

由於實在太多保戶誤以為買了保單,就可以萬無一失、堂而皇之的不用繳稅,造成徵納雙方的困擾,於是國稅局就以「實質課稅原則」,羅列出以下八種可能會被課徵遺產稅的投保特徵,供民眾參考:

 

❶躉繳投保,就是一次繳清保費。

❷高齡投保,例如超過70歲,仍積極地購買壽險。

❸帶病投保甚或重病投保。

❹短期投保,特別是在死前三年內所投保的保單,都很容易被認定是為了規避遺產稅而投保。

❺密集投保,特別是在兩、三年內就累積投保兩張以上的保單。

❻鉅額投保,例如保額在1200萬元以上,通常就會被認為是鉅額保單。

❼舉債投保,國稅局發現之後,就會去追查保費來源,若來自於銀行貸款或是他人借貸等,就很可能是為規避稅負所為之投保。

❽保險給付的金額,竟相當於已繳保險費加計利息金額。

特別是繳交保費的合計數竟然超過保額時,國稅局會認為此保單恐違反保險保障的精神。

但是理賠的保險金是否須要課徵遺產稅,國稅局的審查原則是採取綜合認定,會參酌保戶的投保動機、保單性質、經濟狀況還有繳費時程等,並不是符合以上八項特徵,就一定會被認定違反保險保障精神、有逃漏稅之嫌。

 

 

圖/寶鼎出版提供

圖/寶鼎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