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轉換權利說明。
一、 本公司前已於民國112年2月20日以公告澄清有關網路流傳「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之商品等相關訊息。
二、 關於更換權利本公司重申,客戶於「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B) 續保期間,可於同保單且同計畫別下進行轉換,未來不會受「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保險商品變動影響。
受文者:各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有關近日網路流傳「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之商品等相關訊息,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一、依貴我雙方約定,本公司如有停止銷售或部分變更保險商品時,會以正式函文通知。
二、承上,再次重申所有保險商品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告為準,籲勿以非本公司提供資訊加以散播、混淆客戶視聽與認知。
三、請貴公司要求所屬業務員及同仁應使用本公司核可之保險商品文宣、EDM等,不得使用自製或未經核可之比較表或文宣作為宣傳或促銷之用。
四、本公司為提供保戶更完善的保障,前已於民國(下稱)110年5月18日以(110)經代通字第5018號通知、110年9月23日(110)經代通字第5048號(詳附件),將針對續保年齡屆滿74歲之保戶於附約到期前六個月,主動郵寄「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更換通知函」,若保戶同意更換,可於收到通知函後並於74歲之保單周年日屆滿前30日內,將通知函及「個人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之費率可能調整告知書」郵寄或請服務同仁協助送件提出申請。
您好,
請協助通知業務同仁
為維護客戶權益請儘速通知
祝福您 平安 順利
此為系統發送,請勿直接回覆,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經代部各轄區窗口服務人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