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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強制執行修法 最低生活費可望採台北市一致標準 - 2025/5/1

 

 

 

彭金隆認為,倘若要排除壽險或任何的保險商品的話,儘量不要用商品名稱,倘若未來認為某一類的人壽保險來排除,建立不要用商品名稱,而是用周嚴的法律名稱來排除。金管會修法是被動修法,保險契約一直到大法庭裁示時,才提出修法。保單強制執行修法受高度矚目,財委會光是立委提出的版本,就有14個版本,立委吳秉叡今日也表示要再提出修正草案,要求比照全國最高的直轄市來計算全國一致的最低生活費(約73365);立委賴惠員、鍾佳濱亦都認為應採全國一致標準,對此彭金隆回應,採取簡政便民、齊一的作法,彭金隆指出,原則就是為了降低社會成本,要保人所在地,生活所在地等認定,的確都很複雜,這是可以來思考的方向。

彭金隆認為,小額終老的特質,包括是有限定額度的終身壽險,以死亡險為主,有完全失能給付,假設有共識,也尊重可被排除,但建議不要用商品名稱來排除。以保險的本質及屬性判斷才好,鍾佳濱認為,應釐清保險給付是損害填補或財富移轉。鍾佳濱也提醒金管會,不要讓保險公司接下來設計「逃債商品」、「避債保單」,讓保單成為避債管道。

彭金隆備詢時指出,金管會推動保險法關於強制執行修法,有三大目的,在修法完成之後,能否在半年內解決法院的強制執行案件?彭金隆指出越快越好,快的話甚至不必用到半年。

彭金隆指出修法三大目的包括:1、維持保險最低社會保障;2、最低生活成本;3、衡平各方利害關係人的權利,不能偏債權人或債務人。對於立委主張全國採取一致的最低生活費豁免門檻的標準,彭金隆則呼應,若基於採取簡政便民、齊一的角度,的確可評估。

儘管司法院先前頒布的強制執行原則已同意小額終老可豁免,朝野立委林德福、郭國文等人都建議將小額終老保險直接豁免,彭金隆則有不同看法。他指出,不宜用「商品名稱」來豁免,他強調,即使立院最後決議要豁免某些保險,也應以「法定名稱」來豁免,免得業者透過把壽險更給商品名稱來取巧。彭金隆也表示,小額終老的解約金多少,倘若是年輕人去買,保費很便宜,要累積至7萬元的豁免門檻額度要買很高。

彭金隆在答覆立委賴士葆質詢時也指出,去年底保單被申請強制執行的件數有超過100萬件,大約有73%至74%為健康及傷害險,因此這次的修法可將之排除,剩下2成再以金管會所提的修法版本的門檻,就能排除更多。郭國文則質疑,目前有9.1萬件已執行完成的保單,到底取得的價值是否符合成本令人質疑,否則這些裁決浪費社會成本、還動用這麼多人,即使修法之後減掉7成多,剩快3成仍很多,而且9成都是法人,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之外還包括融資公司,只有3%才是自然人,而且法人透過法院去查債務人的保單,也違反個資法。對此彭金隆也回應,希望這次透過修法儘快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