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得富理財網
馮恩惠
爸爸賣老家給兒子,有簽買賣契約、辦房貸等,走完流程後,爸爸將收到房款轉帳給媽媽,媽媽再贈與給兒子,以為把錢「繞一圈」天衣無縫,卻被國稅局視為「假買賣真贈與」,收到補稅+罰金2倍單子。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表示,只要是二親等房屋買賣,一定先當贈與審核,搞懂3大關鍵,才不會被當成假買賣。
R姐在臉書「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表示,「明明有買賣契約,也付訂金、辦了房貸,怎麼還要補稅加罰款?」黃先生坐在國稅局,手裡攥著那份判定書,怎麼也想不通。
3年前,他和爸爸約定用買賣方式取得老家的房子,心想:「這樣不但可以免贈與稅,以後賣掉也能用當年買入成本,少繳一筆房地合一稅,兩全其美。」他找了銀行辦貸款,銀行也把錢匯進爸爸帳戶,看起來天衣無縫。
但他沒料到,國稅局早已盯上這些交易:爸爸後來把錢「繞一圈」又轉回兒子手上。夫妻間轉帳免稅,再贈與給兒子?國稅局認定只是「過水」。結果:假買賣,真贈與!這一來,不只要補繳22萬贈與稅,還被加罰兩倍,總共66萬。
最令人遺憾的是,爸爸過世後才查出,一切都已經無法補救。很多人以為,「訂契約、走流程、銀行撥款」就安全了,其實,二親等房屋買賣,國稅局一定先視為贈與進行審核,只要資金流向有一絲破綻,就會被認定「規避稅捐,實質課稅」。
R姐指出,想避免這種遺憾,一定要先搞懂3大關鍵:
◎關鍵1️:買方的自有資金,必須清清楚楚證明
兒子買房用的錢,不能是爸爸先借的,也不能「先匯給爸爸,再繞回來」還銀行或給家人。
只要資金有回流,就算繞再多圈,最終都會被一刀認定「贈與」
◎關鍵2:貸款擔保,不得由賣方提供
爸爸不能用自己的其他房產作擔保,也不能為兒子的貸款掛保證。
◎關鍵3:資金一旦回流,就會被認定是假買賣
國稅局會持續追蹤帳戶,只要發現「先收後返還」,就會直接課徵贈與稅。
很多家庭都以為「買賣只是走個流程」沒關係,其實,上面3件事才是真正的審核重點。
為什麼長輩想用假買賣傳承房產?很多父母是擔心:「直接贈與,以後子女賣房會被課高額房地合一稅。」所以用買賣方式,想「墊高成本」。但在實務上,只要資金有回流,就算繞再多圈,最終都會被一刀認定「贈與」。看似聰明的做法,往往只是多一筆罰款和煩惱。
R姐給家有房產規劃者的專業提醒,如果你的家人想以此操作:
操作1:先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操作2:把款項轉給配偶後,再贈與給子女。
但子女沒有提供清楚財力與金流證明,這些操作,都有被認定「假買賣真贈與」的風險。
R姐強調,稅務規劃不是繞路,而是要合法安排、清楚交代,才能讓家人的心意,真的變成祝福,而不是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