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分享,阿美(化名)為了疼愛兒子小余,決定拋棄繼承,讓兒子單獨承接父親老余留下的2,200萬元遺產,她以為這樣能簡化流程、避免爭議,沒想到卻因為這關鍵疏忽讓遺產稅暴增55萬元。
國稅局指出,若阿美與兒子共同參與繼承,再私下協議分配,依法可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兒子扣除額56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計算下來,遺產淨額僅剩120萬元,適用10%稅率後只需繳12萬元。
然而,一旦阿美辦理拋棄繼承,原本可用的553萬元配偶扣除額便消失,計算時僅剩免稅額、兒子的扣除額及喪葬費可扣,遺產淨額瞬間拉高至673萬元,稅額暴增到67.3萬元,比原本多出逾五倍。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扶養的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親屬,都可享有對應的扣除額。常見項目包括配偶扣除額553萬元、成年子女每人56萬元、父母每人138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若繼承人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還可再加扣693萬元。但只要辦理拋棄繼承,該名繼承人的扣除額就不能計入遺產稅計算。
國稅局提醒,拋棄繼承雖合法,但可能造成稅負增加。若家人想讓特定成員實際承接遺產,最好由所有繼承人共同繼承,再透過協議分配,才能完整保留扣除額,減輕稅負。民眾在處理遺產前,也應先諮詢專業意見,避免一念之差多繳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931661?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ednmoney&utm_campaign=fanpage_post&fbclid=IwZXh0bgNhZW0CMTEAAR4dClO5kXhOCRBEfx3KZWySpkLEWVgjv_O5nC71HOB95WB-1Jdq_wfZABQudw_aem_qlrHzQZclyOyMmgXZ1lL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