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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能直接繼承財產?專家揭「寵物信託」常見6大迷思 - 2025/10/10
馮萱榕_Yahoo財經特派記者
114.10.10
 
隨著飼養寵物人口持續攀升,「毛小孩」被視為家人的觀念逐漸普及,也帶動「寵物信託」的討論熱度。然而,由於制度新穎、法律關係複雜,社會上仍存在不少誤解。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民眾對寵物信託常見的迷思至少有六大類,若能正確認識信託架構與角色分工,便能有效確保寵物在飼主失能、失智或過世後仍獲妥善照顧。
 
呂蕙容說,「寵物信託」最大也是最常見的迷思,是認為寵物能「繼承財產」。
她強調,依據我國《民法》,寵物在法律上屬於「物」,並非「自然人」,因此不能直接繼承財產。若飼主希望在過世後仍能保障寵物的生活,應透過「信託」或「遺囑」安排資金運用由信託指定的「受益人」負責照顧寵物。至於寵物本身,因屬「物」,則須以「贈與」的方式轉交給新的飼主。換言之,信託處理的是資金管理,而非寵物本體的繼承。
 
第二個迷思是以為只要立遺囑交代即可,不必設立信託。呂蕙容指出,遺囑的執行具有不確定性,後代未必能落實飼主的遺願。相較之下,信託制度具備多層監督與管理機制,能在飼主失能、失智乃至過世後,持續確保寵物得到妥善照顧。「透過信託制度,可以在不同階段保障寵物的生活品質,確保照護不中斷。」

第三個迷思則是誤以為「信託設立後無法變更」。呂蕙容表示,實際上多數信託可保留變更條款,飼主可依照寵物的健康、年齡或生活需求,彈性修正照顧計畫。即使飼主過世後,若經信託監察人及受託人同意,也能針對照顧方式進行合理調整,確保安排符合寵物的最新需求。

第四個迷思是認為「成立信託要準備大筆資金」。呂蕙容指出,這也是許多飼主卻步的原因之一,但事實上並不需要太多金額。「寵物的壽命通常十幾年,根據健康狀況與照護方式,幾萬或幾十萬元就能成立信託。」她強調,銀行願意承辦此類小額信託案件,重點在於協助飼主確實落實照護心願,而非金額多寡。

第五個迷思則是「只要指定受託人就夠,不需信託監察人」。呂蕙容提醒,若沒有監督機制,新的飼主或受益人可能挪用資金,或未依約照顧寵物,因此設立「信託監察人」至關重要。信託監察人可定期審查照護支出、查看收據、訪視寵物狀況,確保照護符合信託契約規定。「因為寵物不會說話,所以更需要有人代為把關,確保牠們真的被好好照顧。」

第六個迷思是,部分民眾誤以為「寵物信託就是捐款給動保團體」,呂蕙容強調,這是另一項常見錯誤觀念。若指定動保團體為新的受益人或飼主,該筆信託資金仍必須「專款專用」於特定寵物的照護上,不同於一般公益性捐款。「捐款是公益行為,不具個別照顧義務;而寵物信託是根據信託契約的具體規範,針對特定寵物的飲食、醫療與生活習慣訂出明確計畫。」

呂蕙容強調,寵物信託最大的價值,在於當飼主無法再陪伴時,仍有人能依其心願持續照顧寵物,並且整個過程在銀行監理機制下執行,不會發生資金被挪用或照顧不到位的情況。「這是一個能讓愛延續的制度,不只是一筆錢的安排,更是一種情感的傳承。」

隨著社會對動物福利的關注升高,未來寵物信託將有機會結合保險、社福團體與獸醫體系,共同建立更完善的寵物照護網絡。呂蕙容也呼籲有意願的飼主可以與信託業者諮詢,了解如何以法律與制度化的方式,確保毛小孩一生都能獲得最周全的照顧。